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19年9月16日全面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

金融租赁存款准备金未下调,理由是:金融租赁公司的法定准备金率为6%,是金融机构中最低的,已处于较低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公告和相关负责人的解释中,都提及金融租赁公司的准备金。那么,金融租赁公司的准备金是什么?怎么算?

金融机构的准备金计交

首选看金融机构缴纳准备金的规定,据央行官网显示: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证存款的支付和清算。

存款准备金与存款总额的比例为准备金率。

因此,准备金率公式中有明确的三个部分,存款准备金、存款总额、存款准备金率。

准备金较好理解,即缴纳至央行的资金。

准备金率即实际缴纳的比例,此比例一般应高于法定准备金率,监管部门可能会对此在法定准备金率的基础上有进一步要求,例如差额准备金。

存款总额此概念在银行中较好理解,然而银行与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实际业务有较多不同,那么如何理解金融租赁公司的“存款总额”呢?

金融租赁公司的准备金计交

历史上,金融租赁公司的营业范围中曾存在存款业务,此业务现在已经取消。

1. 取消存款业务前

在业务范围变更前,金融租赁公司的存款业务需要计缴存款准备金。

在取消存款业务之后,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指标及填报说明》的通知,银发[2000]398号明确提出:

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中已取消了存款业务,因此,不再向人民银行交法定存款准备金。但是,对于以前已经办理信托存款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必须进行清理和规范,在清理结束前,继续按原有规定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

2. 取消存款业务后

在取消存款业务后,金融租赁公司仍有业务需要计缴存款保证金。金融租赁公司的存款总额、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率情况如下。

1) 存款总额

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在计交准备金时,存款总额主要包括吸收股东存款及保证金存款,此为准备金的基数或分母。

股东存款部分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银监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与吸收了股东存款的金融租赁公司核实,此部分计交存款准备金。

保证金部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保证金存款纳入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的通知》(银发〔2011〕209号)规定,金融机构应单独设置会计科目,用于核算吸收的保证金存款,报送一般存款余额表时应包括保证金存款余额,计交准备金。

2)存款准备金

金融租赁公司缴纳的准备金,一般为年报中披露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多金融租赁公司年报对此有明确注释,仅引一例:

经查询准备金规模方面,不同金融租赁公司准备金规模有较大差异。

3)存款准备金率

金融租赁公司的准备金率在上文已提及,央行有关负责人在解释为何金融租赁公司不处于降准机构范围时,说明金融租赁公司法定准备金率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