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试先行的优势,促进天津市形成金融创新的引领作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意见》,率先注册登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会同市发改委、市金融办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试行办法》,将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公司(企业)登记纳入法制化轨道。自我国第一只契约型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在滨海新区发起设立至今,我市共注册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643户,累计注册(认缴)资本1205.72亿元,使天津成为全国股权基金企业设立最多、注册资本金最多的城市。率先制定了《关于金融公司(融资公司)项目公司进行工商登记的意见》,积极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金融租赁公司先后落户天津滨海新区。截至目前,全市注册金融租赁(融资租赁)项目公司(单机单船公司)97户。此外,市工商局还会同市农委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促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面向“三农”的金融机构设立和发展,截至目前,共注册村镇银行3户,注册资本3.14亿元;小额贷款公司43户,注册资本27.31亿元。与此同时,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行海外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等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零首付”政策,鼓励以知识产权等智力成果出资,鼓励科技型公司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资产整合与重组,为加快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促进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发展局面创造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