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组织创新方面,还有一个热点,即金融租赁公司。”一位金融租赁公司高管表示,自2007年政策闸门打开以来,银监会直管的金融租赁公司急剧增长。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9月末,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的总数达到17家,资产总额达2664亿元。到目前这个时点上,金融租赁公司的总资产已经超过2700亿元。

所谓租赁,简而言之,是租赁公司出资购买固定资产,再以出租的形式将使用权让渡给承租方。由于固定资产投入往往过大,对企业而言,这种方式发挥了融资和融物的特点。

更重要的是,与银行不同,不少租赁公司的客户大都为中小企业。以民生金融租赁为例,该公司将中小企业客户定位为其重要战略客户,并在组织架构上成立中小企业租赁部。

“金融租赁能够提高中小企业的资金可得性。”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近日撰文称,金融租赁更侧重于对项目未来现金流的考察,对历史上的资产负债情况不刻意要求,这使得未来在银行建立起信用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发展过程中需要的中长期设备融资。

此外,租赁也降低了融资门槛和融资风险。上述金融租赁公司高管表示,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平均一般三年左右,一项设备的回收期大约长达5年。利用金融租赁可以在一家企业退出市场时,将租赁物转租给其他企业,这有效控制了金融机构的风险。

实际上,从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在固定资产投资中,融资租赁渗透率达到15%~30%,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股权融资的第三大融资方式。以此角度考量,租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将有巨大的施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