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保监局关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
甬银保监复〔2021〕242号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请示》(永赢租赁〔2021〕314号)收悉。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的金融债券。

二、你公司金融债券的发行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你公司应于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书面报告有关发行情况。

                              宁波银保监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