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九华建投”或“公司”)本应于4月份发布的2020年年报和2021年一季度报表推迟到7月1日才发布,联合资信对其跟踪评级报告受其影响直到昨日才发布。
跟踪评级报告上,也给年报上提及到的一些情况做了更新。
一、联合资信将公司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8月31日,联合资信发布信用评级公告,确定维持湘潭九华建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并将公司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结论,公司发生债务逾期和担保逾期,并涉及多项诉讼,且部分银行存款及股权资产被冻结,资产流动性弱以及短期偿债压力极大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和信用基本面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公司在2020年报发布后的几则更新
8月3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公司作出自律处分。因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及信用增进机构未能及时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公司作出自律处分决定:予以公司通报批评、责令深入整改,并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某予以通报批评。
8月25日,公司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约1.8亿元。
8月20日,公司免去乐某强同志董事长职务。公司发布公告免去乐某同志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职务,任命公司总经理陈某南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告称,以上人员变动主要由于工作岗位变动所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月26日,公司被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约2.1亿元。
7月16日,上证交易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发行人未能在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违规事实清楚。审计工作完成时间晚、已公告无法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异议理由不能成为免除其责任的合理理由。.....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乐强予以通报批评。”
7月13日,公司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约2.1亿元。
三、非标债务逾期的更新
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披露的强调事项,公司存在以下逾期及未决诉讼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租赁款及信托借款存在逾期情况,逾期本金合计74848.37万元,涉及9个项目,均系短期资金周转原因,造成贷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本金未按期偿付。
截至2021年8月15日,公司逾期非标债务解决方案及落实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已结清3笔,结清金额1.21亿元;已签订调解协议2笔,调解金额2.27亿元;剩余4笔共4.00亿元已达成调解方案,将于8月下旬签订调解协议。
公司因贷款逾期及工程合同纠纷存在8项被执行人记录。其中以下几项记录之债权人为租赁、信托公司:
1、2020年12月1日,公司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17497.39万元,债权人为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2021年4月12日,公司被上海金融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7928.96万元,系公司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2021年4月14日,公司被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15747.99万元,系因融资贷款合同纠纷,债权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存在关联方担保逾期11笔,逾期金额约18.8亿元;非关联方担保逾期9笔,逾期金额约11亿元。
截至2021年8月15日,公司逾期关联方担保解决方案及落实情况为:已结清0.24 亿元,已签订调解协议7.09亿元,正在协商暂未签订协议11.51亿元。公司逾期非关联方担保暂无解决进展。
据企业预警通查询得到,目前湘潭九华建投公司存续有17家融资(金融)租赁公司37笔租赁融资登记(或含变更登记)。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2003年,2011年获批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在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排名47位,湖南省排名第2位,仅次于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年财税收入突破80亿元,园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成面积42平方公里,园区已完成征收未上市土地18000亩。
年报中,湘潭九华建投公司强调了该公司的“城投属性”,称该公司作为园区的主要平台公司,承担了园区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园区的发展投入了大量资金,所形成的债务均为政府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