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15:30 ,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7号五座3301-3310室福能厅,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信息的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同意公司与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总金额不超160,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期限为叁年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联合承租人)业务,最终以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审批为准。

  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7%,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方进行相同类型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0元(不含本次拟进行的交易)。公司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由董事会审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