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已转让电站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齐河蓝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7月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融租赁”)签订总金额不超过10,5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由中利集团提供保证担保。

2021年10月,该子公司股权被转让,公司对其担保变更为对外担保,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在目标公司股权和管理权交割后 60 日内,通过目标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前偿还融资租赁负债。

二、解除担保的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上述标的公司已偿还完毕融资租赁负债,华夏金融租赁已解除中利集团向上述标的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