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坡法庭运用微信平台化解了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诠释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019年10月,原告某汽车公司与被告张某签订《乘用车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双方对租赁车辆采购价、租赁期限、总租金、每月租金以及拖延支付租金违约责任等内容均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被告张某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支付租金,原告多次联系张某要求支付租金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张某,对方称自己在江苏工作,因新冠疫情影响不能回来应诉,通过电话沟通,被告对原告起诉事实均无异议,并有意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在张某明确表达愿意调解的意愿后,承办法官马上联系了原告公司律师,希望趁热打铁化解双方之间的纠纷,考虑到疫情影响,当事人往返途中需耗费时间、精力等诸多不便因素,法官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通过微信开展调解工作,10月30日,双方通过微信调解约定了还款期限,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次纠纷顺利化解。
  
  今年以来,石坡法庭辖区案件数量明显增多,涉案当事人大都在外务工,加之新冠疫情影响,使得法庭在应诉送达、开庭审理工作上存在困难,面对困难石坡法庭通过电子送达、云上开庭、微信调解等方式,进一步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方便群众打官司,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目前,石坡法庭通过电子送达、微信调解等方式结案已超过30余件,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