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15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以部分生产设备为融资租赁物,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申请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同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同路”)及公司关联方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集团”)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远东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181671.092200万美元
  
  6、成立时间:1991年9月13日
  
  7、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情况:
  
  10、与公司关联关系:远东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远东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经查询,远东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标的资产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标的资产):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4、标的资产价值:约6,126万元人民币
  
  5、融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6、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远东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远东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7、租赁期限:24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8、留购价款:租赁期满后,公司支付1,000元购回租赁物。
  
 9、标的资产所有权:在租赁期间标的资产所有权归远东租赁所有,公司拥有使用权;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标的资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10、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同路及公司关联方得利斯集团为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尚未与远东租赁签订正式的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