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恩精工”)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以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和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两种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包括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和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两种方式。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办理设备抵押、担保手续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止。
  
  上述授权有效期内,融资租赁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的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在与交易对方实际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及时披露前述相关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须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事项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融资租赁事项规模适度,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交易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