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关于子公司中信海直融资租赁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
| 发表时间:2021-11-29 17:57: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268 |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海直”)于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诺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对下属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子公司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直租赁”)未来业务安排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承诺: (1)由于本公司对类金融业务的战略调整,未来将不再经营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并将通过多种方式稳妥推进解决本公司目前经营的类金融业务,具体方式包括本公司所持海直租赁的股权以合理公允价格转让给第三方或引入第三方以合理公允价格向海直租赁增资等; (2)在推进解决目前存在的类金融业务过程中,本公司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履行必要的程序,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3)上述对海直租赁未来业务安排事项将自本承诺出具起一年内完成(以相关交易协议的签署时间点为准)。 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披露的《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安排的承诺》(公告编号:2020-051)。 二、承诺履行及延期承诺情况 (一)具体进展 公司自上述承诺出具后,一直致力于履行上述承诺,积极与海直租赁股东、上级国资主管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具体处理方案,并与多家潜在受让方或增资方进行了深入洽谈,以寻求有利于最大化保护公司利益的解决方案,尽快完成承诺事项。自上述承诺出具至今,公司亦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类金融业务,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相关事项的情形。 (二)延期原因 在处理公司持有海直租赁 45%的股权中,由于涉及国有资产变动复杂程序、海直租赁其他股东战略需求以及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影响等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事项难以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目前,公司正积极加快与海直租赁其他股东、潜在股权受让方或增资方、上级国资主管单位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沟通,争取尽快达成有利于最大化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处理方案,尽快完成承诺事项。 (三)延期后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拟将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到期的原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1 月 26 日。除承诺履行期限变更外,原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 三、对公司影响的情况 上述承诺事项延期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延期履行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们充分讨论、认真分析,该事项未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延期履行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1月 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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