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阳幕墙门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江苏宝涵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2,780,000元,租赁年利率3.6%,租赁期限24个月。公司董事长韩中扬先生、董事徐金妹女士为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及保证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会议出席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与会董事韩中扬、徐金妹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2人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春阳幕墙门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春阳幕墙门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