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川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
  
  (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绍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租前调查不到位

2.租后管理不到位

3.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超标

4.信息披露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1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