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集团下属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公司开展1.5亿元回租 |
| 发表时间:2022-3-4 21:06: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129 |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 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罗欣”)、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欣药业”)、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恒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欣药业”)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价值,增强资产流动性,拟以所拥有的部分医药生产设备等作为租赁标的物,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租赁期限 36 个月。 公司与兴业金租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59483517R 3、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座一层 110-111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玖拾亿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0 年 8 月 30 日 7、营业期限:2010 年 8 月 30 日至 2060 年 8 月 29 日 8、法定代表人:陈信健 9、经营范围: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经营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兴业金租 100%股权。 11、兴业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医药生产设备等资产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山东罗欣、裕欣药业、恒欣药业所属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人:山东罗欣、裕欣药业、恒欣药业 3、租赁物(标的资产):医药生产设备等资产 4、融资金额:1.5 亿元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6、租赁期限:36 个月 7、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等额支付本息 8、租赁余值: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以 1 元价格回购租赁物 9、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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