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性化执结三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 发表时间:2022-3-17 21:46: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900 |
近日,珠海市属国有企业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两面印有“执法为民一生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执法如山扬正气,秉公办事得民心”字样的锦旗送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并对珠海中院执行局干警不畏奔波跨越多省市倾力执行、兑现判决表示由衷地感谢。 善意文明巧执行 和解结案暖人心 珠海中院于2019年11月受理某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执行大理某商贸城公司、无锡某国际装饰城公司等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额约2900万元。 办案期间,执行法官王显荣考虑到被执行人公司受到新冠疫情冲击且申请执行人在诉讼保全阶段查封了其名下核心资产等诸多因素,现阶段如立即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将对被执行人大理某商贸城公司融资和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于是在公正执法的基础上,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他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最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金额为2900万的执行和解协议,其中900万首先通过法院对银行账户的执行划拨回款和被执行人自行支付的方式清偿;剩余款项2000万按照一定的年利率分期还款。 为了确保执行和解协议如期履行,2019年12月,王法官等人专门前往云南省大理市当地的八家银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19个银行账户中的存款进行一一划拨,最终成功划款465万元,为被执行人依约如期履行和解协议的前期900万款项减轻了较大压力。当后期款项延期支付时,承办法官王显荣再次前往大理当地续封5处不动产,保障执行和解协议顺利执行。 在后续款项仍因各种原因存在延期的情况下,因本案已首查封了重要不动产,基于被执行人的融资解困需求,珠海中院执行局及时解封了其重要银行账户、部分不动产等。最终被执行人大理某商贸城公司于2021年上半年支付完毕剩余的执行款。至此,这起融资租赁合同案件以和解执行结案,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金融债权全部实现,又帮助各被执行人较好地应对了新冠疫情带来的冲击,双方均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珠海中院执行局在办理另外两起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5亿元关联案件中,秉持“带租拍卖,多方共赢”的善意执行理念,立足各执行标的物查封、抵押、现场情况等现状,优先采取方便处置且对被执行人以及相关承租人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精准甄别并仔细评估各抵押物,通过司法拍卖促执行、巧用以物抵债破僵局,高效处置758套涉诉商铺,既维护了债权人、商铺租户利益,又保住了该大型小商品城的“烟火气”,还解决了当地的小业主维稳问题。 拖欠租金 装饰城公司被强制执行 2018年7月20日,某融资租赁公司因与无锡某装饰城公司等人及江苏某置业公司两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至珠海中院。2019年8月8日,珠海中院作出判决:无锡某装饰城公司向某融资租赁公司支付未付租金及留购价款共计1.3亿元、迟延违约金2000万元;某融资租赁公司对设立抵押的758套商铺的折价、变卖所得款优先受偿。 2021年2月8日,某融资租赁公司向珠海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两案。因两案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珠海中院执行局决定合并执行,执行标的额合计1.5亿元。 保护多方利益 精准甄别、评估执行财产 在诉讼保全阶段,珠海中院查封了被执行人无锡某装饰城公司、无锡某置业公司、无锡某商业管理公司,江苏某置业公司分别提供的抵押物——758套商铺。 自2021年2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迅速奔赴江苏省无锡市在上述758套商铺的现场张贴查封处置公告。 执行法官在抵押物现场勘查发现,因抵押商铺与非抵押商铺混在一起被改造打通,无法逐一区分各商铺的情况。在被抵押的758套商铺中,购买了商铺的小业主委托无锡某装饰城公司运营管理,业主收益是根据购买价格的比例计算;而对于商铺的租户,则是按照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从被执行人处租赁。因此,即使商铺产证无法与商场布局相对应,也不影响小业主的购买和租户的租赁。但在司法拍卖中,假设某个商铺拍卖后无法在实际上区分商铺,将导致无法交付。 执行法官在执行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基本没有承租户考虑竞拍商铺,该商场的其他商铺在网络竞拍中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加之被执行人将上述商铺抵押后,私下又将其中的91套商铺卖给小业主,目前小业主的维权问题给当地政府造成较大的维稳压力,被执行人急需将该等商铺竞拍下来再交付给小业主。基于上述执行困境,执行员赖江林探寻出一条破解路径:对一个楼层的多个商铺进行合并拍卖,同时如有第三人对个别商铺提出异议的,可将该商铺暂作剔除、后续再作处置。最终,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并征求被执行人意见后,各方同意将91套商铺以打包的形式拍卖处置。 2021年5月,执行干警与评估机构一起到各抵押物现场勘验、比对甄别和评估商铺,在一周的时间内综合运用现场勘验、图文结合、执行询问等方法圆满完成了758套商铺的评估工作。 带租高效拍卖 抵押物流拍后以物抵债破僵局 为了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执行团队经研究后决定采取单独拍卖和合并拍卖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尽可能提高商铺拍卖成功率,另一方面又兼顾商铺实际运营租赁情况,以便后续拍卖交付。其中161套商铺单独拍卖,以便尽可能提高拍卖成功率;剩余597套商铺因不具备单独拍卖条件,故根据不同案件、商铺所在楼层、可能产生执行异议等情况予以分批次合并拍卖。 在经过两个月的拍卖文书送达、拍品信息录入、拍卖公告拟定等准备工作及两次竞拍流拍后(第二次拍卖中92套商铺拍卖成功,剩余666套商铺流拍),为保障申请人的金融债权早日实现,也避免被执行人因巨额债务加重利息负担,执行员向某融资租赁公司征询是否愿意接受以物抵债。 结合现状及风险因素后,某融资租赁公司向珠海中院执行局提出了以物抵债申请,对剩余的666套抵押商铺均以二拍起拍价(合计为1.2亿元)全部以物抵债偿还两案未付的租金及留购价款。12月31日,珠海中院执行局依法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书,并及时向无锡当地相关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目前产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在此期间,无锡某商品城的商户们经营基本没有受到案件执行的影响。 经过10个多月的努力,758套抵押商铺均处置完毕,执行到位标的额1.26亿元,珠海中院执行局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金融债权,为区域金融经济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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