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全资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天科技”)拟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远海运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中远海运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融资租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昊天科技拟与中远海运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昊天科技部分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向中远海运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 11,000 万元,租赁期间自中远海运租赁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昊天科技支付租赁物协议价款之日起 36 个月。根据业务需求,公司与中远海运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1,000 万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55%,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方进行相同类型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 0 元(不含本次拟进行的交易)。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昊天科技与中远海运租赁均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昊天科技的该笔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昊天科技经营状况良好,本次融资的资金将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陈易明
  
  注册资本:555,497.7136 万(元)
  
  营业期限:2013-08-29 至 不约定期限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450 号 3E 室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09-02
  
  法定代表人:黎红雷
  
  注册资本:29,500 万(元)
  
  营业期限:2010-09-02 至 2030-09-01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七路 5 号院 1 号楼 208 室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排版、装订、制版;计算机软件系统、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工艺品(不含文物)、文化用品(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机械设备(小汽车除外);设备维修(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昊天科技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 382,684,078.33元,净资产总额 282,345,176.26 元,资产负债率 26.22%。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105,569,937.54 元,净利润-18,985,340.76 元。
  
  公司持有昊天科技 100%股权,为昊天科技的控股股东。昊天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昊天科技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四、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物:生产设备
  
  租赁物账面价值:约 1.2 亿元;
  
  租赁物协议价款:1.04 亿元;
  
  租金总额:1.1 亿元;
  
  留购价款:200 元;
  
  租赁期间:自中远海运租赁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昊天科技支付租赁物协议价款之日起 36 个月。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昊天科技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比率为 6.5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况。若子公司无力偿还该笔贷款,将由公司全额偿还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七、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昊天科技与中远海运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4、公司与中远海运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