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不超3333万元回租 |
| 发表时间:2022-3-22 21:41: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047 |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经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生产线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33万元,租赁期限24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包括本次交易在内,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9,87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经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生产线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33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与平安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业务累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需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包括本次交易在内,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9,87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三、本次融资租赁出租人情况介绍 1、出租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9月27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 5、法定代表人:王志良 6、注册资本:人民币1,450,000万元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平安租赁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9、平安租赁最近五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基本情况 1、承租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标的物:本公司的生产线设备,账面价值共计人民币34,904,285.98元 5、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33万元 6、租赁期限:24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7、租金及支付方式:不等额租金后付法,即租赁期限内每期以不等的额度偿还租金,租金按市场利率在每期结束时支付,每3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8、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平安租赁所有,自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 9、服务费:人民币953,238.00元 五、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资产进行融资,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 2、本次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