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租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8.5 亿元的借款额度,结合长青租赁持有的应收账款规模,长青租赁拟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获得 5.5 亿元的借款额度。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长青租赁作为租赁服务提供方,将向客户提供租赁物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长青租赁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长青租赁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额度:保理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
  
  5、保理方式: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率:不超过 4.35%。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作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合作机构无权向长青租赁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长青租赁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长青租赁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长青租赁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影响
  
  本次长青租赁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盘活账面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有利于长青租赁业务的发展,符合长青租赁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长青租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盘活账面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有利于长青租赁业务的发展,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