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7月12日,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航空”)设备采购资金,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通宇航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通宇航空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22PAZL0101523-ZL-01、2022PAZL0101524-ZL-01、2022PAZL0101526-ZL-01、2022PAZL0101593-ZL-01),向平安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设备直租)业务,融资额分别为人民币515.47万元、421.22万元、183.64万元、237.58万元,租赁期间自平安租赁按照《购买合同》(合同编号:2022PAZL0101523-GM-01、2022PAZL0101524-GM-01、2022PAZL0101526-GM-01、2022PAZL0101593-GM-01)约定向设备卖方景德镇市远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租赁物设备价款2之日起36个月。根据业务需求,公司与平安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PAZL0101523-BZ-01、2022PAZL0101524-BZ-01、2022PAZL0101526-BZ-01、2022PAZL0101593-BZ-01),为上述融资租赁(设备直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通宇航空与平安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22PAZL0101586-ZL-01),向平安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设备直租)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689.00万元,租赁期间自平安租赁按照《购买合同》(合同编号:2022PAZL0101586-GM-01)约定向设备卖方成都汇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租赁物设备价款2之日起36个月。根据业务需求,公司与平安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PAZL0101586-BZ-01),为上述融资租赁(设备直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以公司、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3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上述担保额度范围为新增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的履约保函、其他资产抵押质押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将以公司、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本次为通宇航空提供担保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宇航空与平安租赁均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