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含18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与浦银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含18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4713509P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65号

  法定代表人:刘以研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02%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20.34%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17%

  上海西岸智慧谷发展有限公司 8.47%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承租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物:水泥生产设备及附属设备(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的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浦银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浦银租赁支付租金。

  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租赁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含18个月)。

  租赁利率、租金及还款方式:按照市场利率,具体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还款条款执行。

  回购价格: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不超过100元人民币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机器、设备等所有权归浦银租赁,租赁期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机器、设备等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