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两则《意见》均有一定篇幅内容提及支持融资租赁发展。如:促进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发展;支持前海合作区与香港联动开展飞机、船舶、汽车等融资租赁业务等。

  具体的看:

  1、银发〔2023〕41号文

  创新发展资产管理、债券市场、融资租赁、绿色金融等现代金融产业;促进国际融资租赁业务。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

  服务实体,多元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对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中医药、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的金融支持,创新发展资产管理、债券市场、融资租赁、绿色金融等现代金融产业。

  促进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发展。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框架下,允许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实施有利于跨境租赁发展的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探索跨境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允许合作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套期保值业务,降低汇率风险。在合作区探索融资租赁资产跨境转让人民币结算试点,依法合规探索开展租赁资产转让业务。支持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机构依法合规探索发展国际商业保理业务。

 2、银发〔2023〕42号文

  支持前海合作区与香港联动开展飞机、船舶、汽车等融资租赁业务。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意见提及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前海合作区与香港联动开展飞机、船舶、汽车等融资租赁业务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母公司外债额度。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使用自有外汇收入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鼓励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