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3〕126号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冀金租〔2023〕2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6号)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以10.80亿元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20亿元变更为50.00亿元。

  你公司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法定变更手续,并向我局报告。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河北银保监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