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周口公司”)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周口公司拟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直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周口公司二期项目连铸机、精炼炉及部分公辅项目设备(包括变电站、水处理、检化验设备)等,计划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7615亿元,融资期限为6年。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2024年3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优化周口公司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周口公司拟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直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周口公司二期项目连铸机、精炼炉及部分公辅项目设备(包括变电站、水处理、检化验设备)等,计划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7615亿元,融资期限为6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红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2、7、8、17、21-27、34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亿肆仟贰佰叁拾捌万元整
经营范围: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周口公司二期项目连铸机、精炼炉及部分公辅项目设备(包括变电站、水处理、检化验设备)等。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615亿元。
3、租赁方式:直租方式。
4、租赁期限:6年。
5、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优化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