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经现场检查及各市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办)梳理确认,我局认真审核,动态更新监管名单,拟将以下2家融资租赁公司和3家商业保理公司纳入第二批监管名单,现予以公示。
1、安琪融资租赁(湖北)有限公司
2、随州市鑫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武汉城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武汉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陆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监管二处反映。联系电话:027—87230660,邮箱:hbjrjjg2@163.com。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