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进展概述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和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和202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已分别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000万元、3,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6日、2025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通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将公司自有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青岛华通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6个月。
青岛华通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0690900409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四)法定代表人:种海玲
(五)注册资本:9000万美元
(六)成立日期:2013年7月19日
(七)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二楼
(八)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承租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四)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五)租赁期限为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六)租金支付安排及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方式、期数等具体以签署的《租赁交易明细表》的约定为准。
(七)租赁物留价款为人民币100元。
(八)担保措施: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
(九)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物所有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承租人转移至出
租人。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全部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且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留购价款后,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