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等合同签署的进展公告

  一、合作概况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航远洋”)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银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向信达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171)。国航远洋(香港)海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航远洋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远通富有限公司(简称“国远通富”)和国远致佳有限公司(简称“国远致佳”)为国航远洋香港的全资子公司,现国远通富和国远致佳分别申请两艘在建6.35万载重吨散货船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

  公司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实控人为孙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上述业务的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14日,国航远洋香港与交银津六(天津)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国航远洋香港与信海十号(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船舶买卖合同》,同时国远通富与交银津六(天津)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国远致佳与信海十号(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及公司实控人王炎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