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为满足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用公司3号高炉炉顶炉前相关设备等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广西金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用公司3号高炉炉顶炉前相关设备等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广西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宗平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T1塔楼12楼12A-1号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385.077566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西金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和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3号高炉炉顶炉前相关设备等。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5、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优化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6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优化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