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资金结构,缓解现金流压力,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华清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华清”)拟与关联方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租赁”)就海淀北部医疗中心综合能源系统项目(以下简称“北部医疗项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2、京能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京能租赁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丁理峰先生和孙永兴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京能集团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工业开发区内(00874)1幢1层11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844205421
法定代表人:侯凯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等
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开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京能租赁成立于2011年10月,是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审批的第八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是京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融资租赁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京能租赁总资产15,736,239,914.74元,净资产3,273,883,296.71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379,227,369.11元,净利润53,939,924.2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京能租赁总资产15,724,793,239.88元,净资产3,255,351,086.16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3,404,284.33元,净利润60,256,058.41元。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京能租赁构成关联关系。
(四)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京能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出租人: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北京京能华清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模式:融资性售后回租模式,出租人按照京能华清融资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购买京能华清北部医疗项目所有符合回租业务要求的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京能华清,并按期向京能华清收取融资租赁租金。
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6,500万元
利率:不超过2.70%(随LPR浮动利率,具体以实际签约为准)
租赁期限:不超过15年
在合同租赁期内,租赁物使用权在京能华清,所有权在京能租赁。待租赁期到期后,所有权将转回京能华清所有。本次业务不改变京能华清对租赁物的使用权,仅通过资产所有权的暂时转移实现融资目的。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融资租赁市场同期价格确定,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京能华清与关联方京能租赁就北部医疗项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6,500万元。具体租赁物、实际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利率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当前京能华清正处于业务拓展关键阶段,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将存量固定资产高效转化为即期现金流入,此举能迅速补充项目投入和日常经营资金,有效缓解阶段性资金压力,为京能华清主营业务扩张和战略落地提供资金保障。上述关联交易为京能华清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正常所需,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作为传统银行信贷的重要补充,融资租赁可丰富公司融资工具库,避免对单一渠道的过度依赖。同时,拓展融资租赁业务可优化京能华清的整体融资结构,增强财务韧性。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6,500万元。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京能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关联交易,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等)累计6,500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能华清与关联方京能租赁就北部医疗项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