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财政厅修订印发了《财政引导融资租赁支持市县设备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和《财政贴息+融资租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设备更新试点工作方案》,相比之前政策的明显变化是“两提高、三扩展”。“两提高”,即新的财政引导融资租赁支持市县设备更新试点政策下,融资租赁公司投放资金额度上限从3000万元调整为3亿元,最长租赁期限从5年调整为10年。“三扩展”,即财政引导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试点政策从县区扩展到市县区,支持领域新增了公共事业、低空经济、农垦产业特色农产品及深加工;财政贴息+融资租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设备更新政策的贴息对象新增了主要财务指标已达到“专精特新”基本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重点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我市“1+3”生态工业体系构建。一是面向市县区财政、工信等部门及相关企业人员组织开展专题政策培训,指导县区及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掌握具体操作要点。二是会同市工信局督促各县区加强与企业的对接沟通,充分宣传政策,摸排融资需求。三是持续加强与融资租赁机构衔接沟通,反馈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协调对接县区或企业按要求提供申请融资资料,积极促进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