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提示: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融资租赁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确定。

  (二)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负责人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子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权有效期内,融资租赁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的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在与交易对方实际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及时披露前述相关内容。

  二、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