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巩固拓展乱象整治成果,要求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防止乱象反弹回潮,推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通过持续集中整治,实现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银行保险机构内控合规长效机制建设明显进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

金融租赁公司

1.宏观政策执行。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违规向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提供融资等。

2.公司治理。股权管理不合规,存在隐形股东、虚假出资、循环注资、违规股权质押等情况;董事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履职有效性不足;关联方识别不到位,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不合规,关联度指标超标;隐匿关联交易,违规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等。

3.资产质量。未按规定做实资产质量,掩藏或虚假处置不良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拨备等。

4.业务经营。租赁业务“三查”不到位,未严格进行客户资质审核,放款或担保审批不到位,违规以未取得所有权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授信集中度超出监管指标;未真实洁净转让或受让租赁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