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发展格局“四保障六提升”行动的意见

苏银保监发〔2021〕20号

各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机构,各省级银行保险社团: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扩大内需、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绿色发展等重点战略部署,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现就开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发展格局“四保障六提升”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为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近期,江苏银保监局出台了《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发展格局“四保障六提升”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行动意见》)。

《行动意见》从总体要求、四个保障六个提升、组织实施等三个方面提出了39条工作意见,指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践行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行动意见》提出,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产品供应更加充分,服务效率持续提高,服务覆盖面稳步拓宽,实体经济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缓解,对“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金融支撑更为精准有力。

其中《行动意见》特别提到多项鼓励发展融资租赁,助力发展制造业、科技企业以及企业绿色运营等。

(二十三)优化金融服务制造业工作机制。推进银行机构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资源向制造业倾斜,努力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统筹运用信贷、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增强综合化、个性化服务制造业能力。

(二十七)加大科技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提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以知识产权、预期收益为质押的中长期技术研发贷款,拓展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

(三十三)加强绿色融资产品模式创新。特别提到鼓励金融租赁机构开展绿色资产、大型成套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绿色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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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