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防范控制风险,我局起草了《福建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8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jrjjgy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监管一处,信封注明“《福建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反馈意见”。

  联系人:盖宇   电话:0591-87804013,88323116(传真)

  附件:《福建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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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