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9日

天津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实现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功能定位的关键时期。为推进天津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要求,依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融资租赁部分:

(六)打造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建设全球飞机租赁中心。积极引入国际航空租赁企业和机构在东疆保税港区开展业务,全力推动飞机进出口、离岸业务开展。推动飞机发动机租赁、专用通航飞机租赁等特色业务在东疆保税港区进一步聚集,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全球飞机租赁中心。建立飞机资产交易处置的规范化操作流程,建立东疆飞机资产流转、处置的信息化管理模式,搭建租赁全产业链平台,推动飞机资产境内外流动互通。助推中国大飞机“走出去”,提升中国制造航空器的产业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船舶租赁中心。大力拓展船舶进口保税租赁、国产新型船舶海工出口租赁、船舶海工离岸租赁等业务。加快培育新市场,支持有关平台对千亿海工装备进行整合、租赁和处置,进一步聚集航运要素,辐射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产业方。

打造良好的融资租赁发展环境。对标爱尔兰、新加坡等先进国家和香港等我国先进地区,努力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出口租赁、跨境租赁中心。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聚集,引入及培养专业人才,争取设立全国性租赁行业协会,积极发展租赁咨询、租赁经纪、租赁资产评估、租赁资产管理、法律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发挥租赁研究和教育机构作用,支持召开租赁高端专业论坛,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交流研究平台。

提升融资租赁服务产业功能。进一步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拓展租赁标的物范围和加强业务创新,积极研究推动“租赁+保险”、“租赁+担保”、“租赁+投资”等普惠金融服务模式,探索以多元化方式实现增信和分险,发掘和形成一批示范性强、特色突出、适宜度高,贴近企业需求的创新产品。支持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开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更好发挥租赁服务实体经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