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策法规处,66602962)
  
  名词解释
  
  为全方位推动省会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资源集聚力和服务辐射力,引导金融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型,高规格创建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金融中心,根据《山东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我市金融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基期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
  
  (6)稳健发展地方金融组织,畅通金融服务微循环。以《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为指导,不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有效平衡监管和发展的关系,大力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着力服务中小微企业,畅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2020年,全市39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45.5亿元;26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累计投资116.8亿元;30家典当行典当总额10亿元;26家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89.4亿元。
  
  (7)金融集聚区建设成效显现,金融承载力大幅提升。大力推动金融资源集聚,中央商务区、汉峪金谷、山东新金融产业园等金融集聚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功能突出、错位竞争、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济南中央商务区作为金融核心区,明确“总部+金融”功能定位,已入驻世界500强企业30家,全国500强企业21家,各类金融企业330余家。汉峪金谷突出科技金融特色,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兴金融业态快速发展。山东新金融产业园瞄准新兴金融发展方向,重点引进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基金,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金融产业特色发展集聚区。
  
  2.精准支持“智造济南”建设,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1)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创新基于核心企业信用多级流转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为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激活供应链核心企业功能,鼓励具备条件的核心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组织,利用核心企业信用和业务关系拓展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商业保理解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资金困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向商业保理公司定期定量融资,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用于商业保理行业的保险产品。拓宽供应链金融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通过转贴现、融资租赁、保理、Pre-ABS、资管计划、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转让等多种方式融资。
  
  (2)大力推广融资租赁模式。发挥融资租赁在支持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和智能升级中的积极作用,鼓励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通过业务模式优化创新为制造业提供特色化、中长期的租赁服务。依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开展融资租赁监管辅导创新,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开展以租代购、售后回租等业务,为融资租赁公司开立跨境人民币专户,向境外借取跨境人民币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