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ESG发展理念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各国政府及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融资租赁公司将ESG理念作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ESG工作机制,推动ESG理念融入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升ESG管理水平,致力于以金融力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什么是ESG
  
  ESG是Environment(环境)、Social(社会)和 Governance(治理)的缩写。其中,环境因素E(Environment)主要指企业经营中对于气候变化、自然资源、能源使用、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关注;社会因素S(Social)主要关注员工、用户(消费者)、产品责任、社区管理等方面;治理因素G(Governance)则主要关注股东结构、董事会的构成、高管薪酬、公司行为正当性以及企业政策等方面。
  
  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发布《Who Cares Wins》报告,首次提出ESG概念。2006年,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发布,在其大力推动下,ESG投资理念广泛传播。2015年9月,全球193个会员国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进一步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涉及17项领域169个具体目标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旨在2015年到2030年间,以综合方式彻底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
  
  自此,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投资机构将ESG概念不断深化,积极探索和实践ESG投资,ESG投资已经成为全球监管机构以及市场各方普遍认可和共同关注的议题,并已逐渐发展完善成为一套关注企业责任、社会福祉和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理念和评价标准。
  
  全国层面ESG相关政策
  
  目前,我国未颁布整合的ESG相关法律文件,对于环境、社会以及治理的法律规范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单因素的法律规范;另一部分是证监会及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相关非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规定。
  
  1对于环境保护(E)
  
  2007年4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提出企业应当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并给予相应奖励。
  
  2008年3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其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当立即披露。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完善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项目的各类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监管机制,统一和完善有关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意见》还指出,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2017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规定或约定,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要求。
  
  2017年6月,原环境保护部与证监会联合签署《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2019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系统地阐述了国内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明确界定了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边界。
  
  202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提出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取不同的披露形式对外披露。同时,金融机构宜根据绿色金融产品需要开展相关信息披露。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出台《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
  
  2对于社会责任(S)
  
  2006年9月,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职工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S),积极从事环境保护(E)、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G),鼓励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2007年12月,国资委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属于自愿披露要求。
  
  2008年5月,上交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与环境保护相关且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的重大事件。
  
  2008年12月,上交所和深交所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分别要求纳入“上证公司治理板块”及“深证100指数”的上市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及金融类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2016年7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国企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加强社会责任日常信息披露。
  
  2020年8月,上交所发布《上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其中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上交所上市的“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及金融类公司需要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3对于公司治理(G)
  
2020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4对于ESG
  
  2018年9月,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首次确立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增加了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章节,规定了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要求披露环境信息(E)、社会责任(S)以及公司治理相关信息(G)。
  
  2020年9月,上交所发布《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鼓励科创公司在披露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和公司治理一般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个性化信息。
  
  2020年3月,深交所陆续发布《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交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这一系列文件对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以及公司治理相关信息进行了规定,并将“是否主动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履行情况,报告内容是否充实、完整”作为信息披露工作的考核内容。
  
  2020年12月,上交所发布《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视情况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
  
  2021年4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将“公司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列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要求上市公司就ESG事项对投资者进行说明。
  
  地方层面ESG的相关政策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监管机制,统一和完善有关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各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纷纷出台关于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其中北京、上海两地的政策中提到了ESG信息披露机制。
  
  融资租赁公司ESG报告摘要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和新冠疫情交织的挑战,国银租赁强化使命担当,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了经营业绩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2021年国银租赁总资产达到3,418.38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2.70%;净利润达39.2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0.0%;不良资产率0.67%,连续5年保持在1%以下并创历史新低。
  
  2021年,国银租赁服务于国家战略部署,加大重点区域覆盖,向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及长三角等国家重点发展区域业务投放较上一年度增长22.4%,占公司全年新增投放近70%;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在“三区三州”、革命老区等脱贫地区实施了一批绿色租赁项目,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振兴革命老区和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为当地贫困户创造稳定收入,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民生水平;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年累计实现创新转型类项目入库约300亿元,涉及集成电路、数据中心、智能停车、落后地区教育等多个领域。
  
  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国银租赁让利实体经济,主动对小微企业实施租金延期支付的优惠政策,共计为约4000个客户办理租金延期支付。在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国银租赁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抓手,提升风险化解和管控能力,将ESG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在廉洁运营、合规经营、反洗钱管理、保护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加以完善。
  
  同时,国银租赁以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提供“12345”员工培训体系,助力员工成长和职业生涯发展,打造专业、团结、温暖的员工团队,为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租赁坚守金融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以“金融+科技”助力公司和社会经济的长期、良性、可持续的发展。2021年江苏租赁总资产达993.07亿人民币,净利润达20.72亿元人民币。
  
  多年以来,江苏租赁秉承“专业化、差异化、国际化”发展理念,坚持“服务中小、服务三农、服务民生”战略定位,结合国际、国内租赁实践经验,聚焦绿色能源、交通运输、高端装备、幸福民生、智慧互联等领域,为数万家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专业化、特色化融资租赁服务。
  
  2021年,江苏租赁响应国家号召,在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绿色租赁资产余额合计184.55亿人民币。支持乡村振兴建设,累计为全国超5000户农户及合作社,提供了超40亿元的资金服务。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江苏租赁充分融合自身多年深耕产业的经验和国际设备融资租赁的先进理念,科学搭建“租赁物+承租人+厂商”三位一体风险管控体系,从而破解企业在设备购置、技术升级时的融资难题。公司治理方面,江苏租赁在吸收国内外股东公司治理经验和管理理念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同时,建立了全面的监督管理体系,且各监督主体职责各有侧重。
  
  江苏租赁将促进员工的全方面发展成长作为履责目标之一,为员工创造公正、健康、有活力的工作环境。2021年,推出“新航”“远航”“领航”主题人才培养计划,助力各类岗位人才实现职业生涯全周期成长。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远东租赁坚持将ESG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守正务实,励新志远,深耕投资人责任、客户责任、环境责任、员工责任及公益责任,促进产业经济以及整个社会的健康、持续、稳定和谐发展。2021年,远东租赁资产总额3358.80亿人民币,税前利润100.13亿人民币。
  
  在服务实体产业方面,远东租赁已累计投资运营30余个基础设施项目,管理资产规模超300亿元人民币;向纺织服务、轻工制造等民生消费领域客户投放资金80.02亿元人民币。同时,助力高端新材料、重大技术装备、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技术等产业转型升级。
  
  在绿色发展方面,2021年远东租赁新增对外投资分布式光伏项目40.03兆瓦,为16个用电企业带去绿色低碳电能。同年,远东租赁发行30.89亿元2021远东四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包括光伏发电、太阳能发电、城镇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等42个绿色项目;发行境内市场首单1.5亿元可持续发展债券,用于支持气候行动、健康福祉、社会平等、体面工作、清洁饮水等可持续发展目标,受益人群包括老年人群、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不高人群、待就业人群等;完成了4.5亿美元境外绿色俱乐部贷款,用途涉及可再生能源、污染处理、高效能源等方面。
  
 在服务中小微企业方面,远东租赁为超过3,00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投放规模近100亿元,覆盖机械加工、电子、纺织、印刷、汽车、医疗等10余类行业。在公司治理方面,远东租赁不断完善治理架构,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并将反腐败相关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打造廉洁从业的企业文化。
  
  远东租赁不断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为员工创造一个多元、开放、平等的事业舞台。2021年,远东租赁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员工沟通与参与,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中航租赁积极承接航空工业的“一心、两融、三力、五化”整体战略部署,2021年以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制造为发展目标,将融资租赁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聚焦产业升级转型、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在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新动能的同时,以提升ESG管理水平为目标,推动建立可执行的ESG策略,注重公司行为带给自身、环境与社会价值共同提升。
  
  中航租赁秉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以绿色航空、绿色航运、新能源业务为重点,积极打造绿色租赁服务生态。2021年,新能源业务投放44.35亿元,拥有新能源电站资产超过1500MW;绿色航运业务聚集新型节能环保船型,推动绿色船舶技术推广与应用。
  
  2021年,中航租赁开发建设上线ASAIS航运信息化平台、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搭建“航E租”小微业务管理平台等数字化业务系统,赋能公司业态高质量发展,实现租赁资产在线管理、拓展在线租赁业务以及碳资产在线监控;未来将进一步深度融合数智化,探索碳资产交易服务场景。
  
  中航租赁通过租赁服务推动航空制造产业链转型升级,帮助航空企业引进燃油效率更高的新机型,服务绿色航空,践行“航空报国、航空强国”初心使命,履行着以租赁服务推动航空产业发展的责任。2021年,航空租赁业务实现全年交付新商用飞机29架,国产民机16架。
  
  中航租赁专注复合型人才队伍培养和员工激励成长,以专业团队紧密结合租赁业务优势,持续探索为中西部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可靠的融资租赁服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发挥出金融普惠、金融向善的本质。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越秀租赁自成立以来,聚焦民生,在生态旅游、城市水务、公共交通、城市基建等领域投放占比近70%。同时,越秀租赁积极拓展各类高端制造企业客户,2021年为高端制造企业提供盾构机租赁和高空作业平台租赁等,投放额超15亿元。
  
  赋能湾区建设,截至2021年底越秀租赁在粤港澳大湾区投放近150亿元,覆盖粤港澳大湾区所有内地城市。2021年向国务院部署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的施工企业提供盾构机直租服务,为广州地铁车辆采购、广州公交新能源公交车及水上巴士绿色出行换代等惠民领域提供融资租赁支持,持续加大与广东省本地企业的合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越秀租赁积极发展绿色租赁业务,践行低碳环保理念。2021年,越秀租赁绿色租赁项目145个,涉及项目金额159.10亿元。自2018年以来,越秀租赁服务中小微客户超1.6万户,累计投放超160亿元。越秀租赁与多家设备制造厂商、先进制造业企业、汽车厂商等企业深化业务合作,合作厂商及专业租赁公司达25家,位居全国前列;不断丰富业务品种,由原有的工程机械逐步拓展至商用车、乘用车、光伏发电等多个领域;全年实现投放59.64 亿元,占比19.69%。
  
  在公司治理方面,越秀租赁积极践行ESG理念,科学有效地推进ESG工作。同时,越秀租赁已全面实现业财风一体化,将风险防控和数字化建设深度融合,风险管理的颗粒度和风险辨别度走在行业前列,年末信用资产不良率0.55%,处于行业较低水平。
  
  2021年,越秀租赁积极为员工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建立了管理和专业职业发展双通道,通过制度明确了员工提拔晋升的标准、流程和相应程序,坚持以公开透明的方式选拔合格胜任的人才,实现公司与全体员工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