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管理不到位、租赁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向客户转嫁租赁物评估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合计罚款80万元;
宣强时任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对华融金租宁波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管理不到位、租赁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向客户转嫁租赁物评估费用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监管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3〕6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甬金罚决字〔2023〕68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管理不到位;租赁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向客户转嫁租赁物评估费用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合计罚款8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3〕6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甬金罚决字〔2023〕69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宣强(时任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华融金租宁波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管理不到位、租赁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向客户转嫁租赁物评估费用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