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谴责石力、李雪华未及时披露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的公告

  按照金融市场债券信息披露有关规则,我司相关债券涉及的2023年6月中期报告披露,应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完成。2023年6月底至12月初我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未能正常履职期间,原总经理石力(现已任期结束并离职)掌控公司运营,并担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前员工李雪华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2023年12月25日我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回到公司正常履职后,梳理发现我司2023年6月中期报告未按要求披露。

  公司对原员工石力、李雪华恶意不进行2023年中期报告披露,损害我司金融市场声誉的行为,现予以公开谴责。

  特此公告。

  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振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