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在保留2022年第一批监管“白名单”企业基础上,现将下列2家融资租赁公司和3家商业保理公司纳入第二批监管“白名单”。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对监管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1、安琪融资租赁(湖北)有限公司
2、随州市鑫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武汉城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武汉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陆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