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沪金复〔2024〕547号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招银金租字〔2024〕1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0亿元人民币,由120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80亿元人民币。
二、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三、你公司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涉及企业、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