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情况概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合作,申请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汝杰先生控制的利津达沃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科信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偿担保,马汝杰先生及其配偶薄红影女士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无偿担保。具体融资租赁期限、额度、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能拓宽融资渠道,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展开,该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年2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由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山东中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中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