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包括以新购资产直接融资租赁、自有资产售后回租等形式向非关联融资租赁(含金融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为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包括以新购资产直接融资租赁、自有资产售后回租等形式向非关联融资租赁(含金融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上述融资租赁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全权负责办理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二)融资租赁方式:以新购资产直接融资租赁、自有资产售后回租等形式。

  (三)融资期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四)融资租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资产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进行,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全权负责办理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