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常州”)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签订合作协议,双方通过为承租人(即法兰泰克常州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开展销售业务,并为合作协议项下承租人的分期还款承担垫付及回购责任,担保金额最高额为3,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为前次担保的到期续签。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6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在合作协议项下与民生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兰泰克常州的客户,且为信誉良好、经上述金融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法兰泰克常州根据业务情况,向上述金融租赁公司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被担保人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承担垫付及回购责任
2、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担保范围: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法兰泰克常州对在合作协议项下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的逾期支付义务承担垫付责任,并在约定情形下,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及租赁物承担回购责任,回购价格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未付本金及利息、未到期租金本金、留购价、违约金、损失金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所有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法兰泰克常州本次为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是为了保证其进一步开展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优质客户,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将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法兰泰克常州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或子公司)采取向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同时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2,271.02万元(含本次),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2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6,271.02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59%。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