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煤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为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盘活资产,提升运营能力,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金租)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公司拟用部分设备类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中煤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中交C谷铭海中心

  4.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5.注册资本:98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年9月30日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租赁标的物:公司有关资产(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郑州煤电,该等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

  (二)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

  2.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3.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4.租金及支付方式、利率、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

  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