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因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中期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中期报告,且多次出现类似违规行为,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予以公开谴责。相关责任人为时任董事长林振、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余旭煜、副总裁任俊芳。纪律处分决定已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诚信档案。

  2025年8月31日,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因上实保理未能如期上市,依据协议要求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履行股权回购义务。法院一审判决上实租赁支付约712.7万元剩余回购款,二审维持原判。因上实租赁未履行判决,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事件源于2017年申通地铁对上实保理的1.375亿元投资及回购承诺,后因上实租赁内部治理问题频发,包括原总经理涉嫌违规、私募债违约等,导致纠纷升级并进入司法执行阶段。

  截至最新,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1只债券违约,违约金额为4.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