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关于同意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甘金监行许〔2026〕110号

  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未分配利润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的请示》(兰银金租发〔2026〕36号)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增加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增资后,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7.5亿元人民币,你公司原有股东及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二、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事宜并向我局报告。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