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海银监局批复同意农银租赁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95亿元,原有股东及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批文如下:

沪银监复〔2018〕470号

上海银监局关于同意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资本金的请示》(农银租赁发〔2018〕9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50,000万元,原有股东及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你公司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公司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