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下属项目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筹资结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旺能”)近日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为5222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对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为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1.79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2)。公司对许昌旺能的担保额度为7.5亿元,此次担保额度在该授权范围内。

  华融租赁公司与旺能环境、许昌旺能均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核准日期:2018年0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59.27亿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大厦六、七楼。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核准日期:2018年06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资本:3.29亿元

  注册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一楼东侧。

  经营范围:垃圾处理技术服务,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3、主要财务状况

  鉴于许昌旺能目前还在建设期,尚未开始运营,目前没有收入,截止2018年9月30日,许昌旺能总资产为308,025,327.58元,净资产为106,125,770.87元,净利润为-953,431.37元,负债总额为201,899,556.71元,资产负债率为65.55%。(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4、租赁方式:融资租赁

  5、租赁金额:5220万元

  6、租赁期限:起租日起,至最后一笔租赁物价款支付完毕后满60个月

  7、租金及支付方式:3个月付一期,各期租金金额详见《融资租赁合同》

  8、租赁物: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3套)

  9、租赁设备所有权:承租人以名义价52.20万元留购(按期履约则优惠至1元)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担保期限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五、董事会对于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许昌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2.8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度)总资产49.25亿元的26.00%、占净资产33.27亿元的38.49%。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