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通过在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设立的SPV公司——浙银航舟十三号(浙江自贸试验区)租赁有限公司,成功落地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首单跨境人民币结算船舶融资租赁业务。

  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局会同高新区管委会、人行舟山中支(外汇局)、舟山银保监分局、舟山海关等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该笔业务以售后回租模式开展,项目金额人民币3250万元。在该业务模式下,浙银金租通过境内人民币跨境支付船舶购买价款后从境外承租人处取得船舶所有权,船舶所有权在境外海事机关离岸过户登记,承租人支付境外租金时均以人民币方式结算。跨境人民币结算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不仅能更好地支持中资船东客户“走出去”,大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同时在当前美元融资成本走高的背景下有效降低了客户融资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自2022年3月获批可在境内保税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来,浙银金租目前已在舟山片区设立了26家SPV公司用于离岸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累计投放超过1.5亿美元。

  下一步,浙银金租将继续深耕船舶租赁业务,充分发挥租赁产品特色和公司专业高效的服务优势,不断创新服务,在首单业务成功落地的基础上,持续推进跨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深化公司“船惠租”特色化产品,综合运用经营性租赁、融资租赁等多样化模式,持续为我国经济“双循环”和浙江省海洋强省战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