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关于国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深金复〔2023〕113号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国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请示》(国金租〔2023〕4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对国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23287671美元。增资后,国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73287671美元。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按要求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2023年9月25日